《伪装夫妇》
网络小说,尤其是“女频”的言情小说,经常被认为是肤浅的、用来打发时间的,但这些小说以及改编的影视作品,确实是我们的文化生活中不能忽视的一部分。
关于言情小说,还有什么是我们没意识到的吗?影视改编中追求话题和流量的价值“缝合”应该被批评吗?同为网络小说,“男频”和“女频”有什么不同?
带着这些问题,我们同倪湛舸教授聊了聊。她目前任职于弗吉尼亚理工大学宗教与文化系,既是学者,也是作家和诗人,网络小说是她很感兴趣的领域。在她看来,“女频”小说作为流行文化的一部分,看似是逃避现实的无脑娱乐,实则捕捉到了一些时代的新变化,就已经完成了一个很严肃的任务。
01.
言情小说是女性的世情小说
看理想:您一直在研究女频文中的言情小说,我们往往认为,言情小说就是描写“浪漫爱”的小说,但您却将言情小说定义为女性的世情小说,为什么?
倪湛舸:在我有限的观察里,女频和言情的关系大概有三种:一,所有女频小说都是某种意义上的言情小说;二,女频小说以言情小说(无论是何种性向)为主流,这个主流与其他类型比方说武侠、悬疑等有互相交织;三,女频小说包含最狭义的异性恋言情小说、与之分离的男男或者女女恋爱小说、还有不以恋爱为中心的女性小说。
我个人倾向于把第一种关系里的言情小说称为世情小说,女频世情就是以女性作者/读者群体为写作/阅读主体的小说,它可以包罗万象。我的言情定义位于最宽和最窄之间,与最宽泛的女性世情小说比,言情小说仍旧是浪漫爱小说,但是与很多人的看法不同,我不打算把言情和非异性恋小说对立起来,在我看来耽美和百合只是言情门下的更细分类。
《黄金时代》
言情小说和世情小说的用法都出现在二十世纪早期。言情在晚清民国时是旧派--也就是“鸳鸯蝴蝶派”--小说刊物里的一个分类标签,与之类似的还有写情、哀情、艳情等等,这些分类的源头是明代文人冯梦龙的《情史类略》,那里面有情贞、情缘、情私等很多卷。
世情是鲁迅在《中国小说史略》里提出的概念,指的是明清那些不以神仙妖魔为主角、描摹人情世故的小说,比方说《金瓶梅》和《红楼梦》,与之对应就是《西游记》、《封神演义》那些神魔小说。所以说言情最早算是商业标签,而世情是个后代研究者提出的分析范畴。
在通俗小说研究领域,我们经常看到“鸳鸯蝴蝶派”的言情小说被当作世情小说来分析,因为里面除了儿女情长还有大量对社会生活和时事政治的描写。我们也能看到出现在二十世纪的言情这个商业标签被用成分析范畴,去研究明清甚至更早的文本。
如果把言情小说看成是浪漫爱小说的话,这种用法是有问题的,因为浪漫爱的概念在二十世纪初才进入中国,之前的才子佳人小说戏剧里的那个情虽然也是男女之情,但不能等同于诞生于基督教环境的浪漫爱。
早期的言情小说基本没有女性作者,到了三四十年代才在“鸳蝴”刊物上涌现出女性作者,比方说在《紫罗兰》上发文的张爱玲还有其他很多人,但是她不认“鸳蝴”或者言情的标签,觉得档次太低。
女性和通俗小说的关系很微妙,清代和二十世纪上半叶的女性文学其实很难说渗透到了通俗小说这个低层次。清代的女性弹词说白了是诗体,对文化素养要求很高,非闺秀而不能为;最早给《红楼梦》写章回体同人的女性顾太清(1799-1877)是满清贵族;到了新文化运动的年代,我们熟悉的女作家都云集在新文学的阵营,对旧派小说是看不太起的。
所以女性文学和狭义言情小说真正合流要等到二十世纪后半叶,在台湾就以琼瑶为代表。琼瑶最早是在纯文学刊物上发表作品的,她的小说里五四遗风非常明显,后来因为作品太流行,严肃文学男作家就开始看不起她了,开始给她贴言情作家的标签,这时候言情才终于演变成女性写给女性的恋爱小说。
《黄金时代》
如果说琼瑶的言情小说模式是家庭作坊,那么她后面则出现了言情小说的工业化大生产。台湾在九十年代跟美国签订了版权协议,在那之前,台湾大量盗版了出版巨头禾林公司的浪漫小说(Harlequin romance),后来不能盗了,怎么办,一是老老实实买版权,二就是发掘本土写手,按照禾林的商业模式打造本土台言。